新能源汽車示范推廣不理想有很多原因,價格高、續駛里程短等,這些原因最后都會歸結到電池上,電池技術取得突破是解決問題的關鍵,如何解決?研發新技術、新電池是惟一解決辦法。
電池誕生已經有100多年歷史,直到今天,我們才取得了一點點進步,看到了作為動力電池大規模運用于汽車的前景。正因為其難度大,需要高額的研發經費。
為了鼓勵新能源汽車發展,各國競相提供市場補貼、技術研發資金。我國把新能源汽車列為七大戰略性新興之一,也制定了相應的政策。但是,在政策執行上,存在撒“胡椒面”的現象。
目前,一大批企業、科研院所申請電池研發經費,這家給一點,那家批一些,有限的經費分散給眾多單位。有些單位的研究工作相互重復,造成研究資金的浪費。另外,撒“胡椒面”式地分配研發資金,也不容易形成合力。
筆者認為,相關政策應首先支持電池基礎研究,適當提供資金支持企業應用研究。
筆者采訪過汽車業內許多人士,他們普遍認為電池基礎性研究薄弱嚴重地阻礙了國內新能源汽車發展,他們也表示外國對電池核心技術的壟斷全部集中在基礎性研究上。資金支持向基礎性研究傾斜,才能保障我國擁有電池自主專利,掌握自己的發言權。
筆者認為,各大汽車企業、電池企業、科研院所應拋開利益糾葛,共同出資、抽調人員組成一個全新的電池研究機構也許是解決問題的一種方式。
新的研究機構致力于電池的基礎性研究,相關企業根據基礎研究成果結合自己企業的實際情況開展應用研究,從而做到兩者分工明確,避免相關單位都從基礎性研究開始,造成重復研究、資金浪費。
也許有人說,前不久我們有過這樣的組織,其結果如何大家不言而喻。筆者分析了央企電動汽車聯盟后,認為其運行結果不理想的根本原因在于沒有解決利益糾葛的問題。組建新的研究機構就是要拋開這些阻礙發展的利益糾葛,全身心地投入到電池基礎性研究中。
抽調來的科研人員的勞動合同關系、工資薪酬、人事關系等均與新的研究機構發生關系。這樣能夠解決他們的身份問題,更解決了他們的后顧之憂。
研究機構資金來源分為兩部分,國家科研基金撥款和骨干單位出資。研發資金集中撥向新的電池研究機構,可以發揮研發資金的合力,避免撒“胡椒面”現象發生。骨干單位出資能夠加強科研與生產的聯系紐帶,使得科研成果不至于脫離生產成為不切實際的東西。
如果新的研究機構在電池基礎性研究上取得突破,將能夠獲得專利費收益,出資企業不僅可以分享基礎性研究成果,也能夠根據出資比例獲得專利收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