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電池行業重金屬使用和污染物產排現狀
(一)電池行業基本情況。我國為電池生產大國,2009年產量400多億只,占全世界50%以上,其中出口量約300億只,出口比例為70%。涉重金屬的鉛蓄電池產量約12000萬千伏安時、鎘鎳電池約4億只、扣式堿性鋅錳電池約80億只、普通鋅錳電池220多億只。規模以上企業銷售額超過3000億元,出口額比例約36%。
現有電池生產企業約4000家,其中涉重金屬企業2400家,包括鉛蓄電池2000家,鎘鎳電池80家,扣式堿性電池20家,普通鋅錳電池300家。
(二)電池行業重金屬使用情況。2009年我國電池行業耗鉛約230萬噸、鎘7600噸、汞140噸,分別占全國總使用量的70%、72%和15%。
(三)電池行業重金屬污染物產排情況與廢舊電池回收情況。據測算,2009年電池企業排放含重金屬廢水總量1200多萬噸,其中鉛蓄電池企業排放廢水 1000多萬噸;產生含重金屬固廢22余萬噸,其中含鉛固體廢物21余萬噸,含鎘固體廢物約4000噸;廢舊鉛蓄電池有組織回收率不足30%。
二、電池行業存在的主要問題
電池行業重金屬耗用量大,生產、回收、再生等環節重金屬污染風險高。鉛蓄電池行業規模企業少、小企業多、部分企業技術裝備落后,鉛污染嚴重;鉛蓄電池回收再生利用體系不健全,有組織回收率低,再生利用技術裝備落后,二次污染嚴重。含汞扣式電池、含汞鋅錳電池、鎘鎳電池廢棄后作為普通垃圾處理,存在重金屬污染隱患。
三、總體思路和主要目標
(一)總體思路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強重金屬污染綜合防治工作的指導意見》的精神,全面防范電池生產、回收、再生利用過程中的重金屬污染,以全面推行清潔生產為抓手,以綠色產品設計和源頭減量為理念,以科技創新為動力,健全產業政策,完善標準體系,加大清潔生產審核,提高中高費項目實施率,減少重金屬耗用量,規范廢舊電池回收再生利用,扎實做好電池行業重金屬污染綜合防治工作。
(二)主要目標
到2015年,我國電池行業汞、鎘耗用總量分別削減80%和70%,鉛蓄電池單位功率耗鉛量減少10%;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含重金屬固體廢物基本實現無害化回收利用和安全處置;規范完善廢舊鉛蓄電池回收再生利用體系;按現行清潔生產評價體系,30%以上規模企業的清潔生產達到國內先進水平。
四、主要任務
(一)加快產業結構調整,淘汰落后產能。2013年底前,淘汰汞含量大于0.0005%的扣式堿錳電池,淘汰鎘含量大于0.002%的鉛蓄電池,淘汰 20萬千伏安時/年規模以下鉛蓄電池生產企業;限制新建50萬千伏安時/年規模以下鉛蓄電池生產項目(不含先進新型鉛蓄電池),限制新建、改建企業引進設備生產鎘鎳電池和糊式鋅錳電池。鼓勵發展無汞鋅錳電池、鋰原電池、氫鎳電池、鋰離子電池、新型鉛蓄電池及超級電池。
(二)加強科技創新,全面推行清潔生產。加強產學研合作,支持企業、科研院所加大投入,加快開發氧化銀電池無汞化技術、超級電池技術、廢舊鉛蓄電池規模化無害化回收再生技術;促進糊式鋅錳電池無汞化技術和鉛蓄電池極板外化成免水洗工藝的應用;積極推廣扣式堿性鋅錳電池無汞化技術、紙板鋅錳電池無汞無鎘無鉛化技術、卷繞式密封鉛蓄電池技術,推廣拉網式、沖孔式、連鑄連軋式鉛蓄電池極板制造工藝技術,推廣鉛蓄電池無鎘化技術和鉛蓄電池內化成工藝技術。
(三)逐步建立完善廢舊鉛蓄電池回收再生利用體系。企業應履行社會責任,實施生產者回收責任制。電池生產企業應回收處理再生利用廢舊鉛蓄電池,鼓勵大型冶煉綜合企業從事廢舊鉛蓄電池回收再生,建立5-8個區域定點鉛蓄電池回收再生網絡示范工程。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工業主管部門要進一步提高對電池行業推行清潔生產重要性的認識,加強組織領導。各地方要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按照本方案確定的目標、任務和保障措施,切實落實各項任務,加強監督檢查,確保本方案順利實施。
(二)完善產業政策與標準。規范電池生產和廢舊電池回收再生利用,加強重金屬污染綜合防治,針對重金屬耗用量大的傳統電池行業抓緊研究制定行業準入條件、廢舊鉛蓄電池回收處理管理辦法和廢舊鉛蓄電池綜合利用行業準入條件等產業政策;制定限制電池產品中重金屬含量的規定、電池行業清潔生產水平評價技術要求等標準。
(三)加大新技術研發和推廣應用的支持力度。鼓勵成立產業技術創新聯盟開展產學研合作,加大科研投入,積極研發新型電池的重金屬替代技術和減鉛技術。中央財政清潔生產專項資金和技術改造資金優先支持電池行業的重金屬替代和減量化項目。地方工業主管部門要積極利用技術改造、節能減排、清潔生產、中小企業改造等資金加大對電池行業的清潔生產項目的支持力度。地方工業主管部門和企業應積極吸納社會資金,建立多渠道投融資機制支持電池行業的清潔生產的開展。
(四)充分發揮行業協會作用。行業協會要加強協調組織,積極開展標準制修訂和宣貫工作;推動相關科研單位和企業開展產學研合作,建立創新技術聯盟,加快新型電池技術的研發、示范和推廣應用;積極開展清潔生產技術交流,協助企業開展清潔生產審核,推行電池產品標識制度,推進電池企業清潔生產水平評價活動,提升企業清潔生產水平。
(五)加強企業自律,履行社會責任。企業應履行社會責任,要按照工業主管部門的要求開展清潔生產審核,實施審核方案;提倡產品生態設計,積極采用成熟、先進、適用的清潔生產新技術、新工藝,從源頭減少重金屬污染物的產生;落實廢水、廢氣和固廢的管理措施,提高重金屬污染綜合防治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