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班牙廢舊電池回收法令生效
來源:全球電池網 日期:2009-4-20 作者: 點擊:
2008年9月26日,西班牙廢舊電池回收法令生效,該國商家在向顧客出售各種電池的同時,還應當免費回收使用過的廢舊電池。
西班牙廢舊電池回收法令是該國環保部門推動制定的,于2008年2月獲得政府批準,旨在推動廢舊電池的回收與妥善處置。法令設定了廢舊電池回收的最低目標:2011年回收率為25%,2015年為45%,回收范圍涉及干電池、蓄電池、工業用電池等各類廢舊電池。
法令規定,電池生產廠家、銷售商需要承擔回收處理廢舊電池的責任,消費者有義務將廢舊電池交到回收點。電池生產廠家通過設立回收點、向公共財政繳納處理費等方式參與廢舊電池的回收利用。此外,法令還禁止商家銷售汞或鎘含量超標的電池,并規定有關部門應采用最先進的技術對回收的廢舊電池進行環保處理。
廢舊電池的危害主要集中在其所含的少量重金屬上,如鉛、汞、鎘等。電池經長期磨損和腐蝕,內部的重金屬和酸堿等會泄漏出來,進入土壤或水源,然后通過各種途徑進入人的食物鏈。進入人體的這些有毒物質長期積蓄難以排除,會損害神經系統、造血功能和骨骼,甚至可致癌。
據報道,西班牙每年消費約4億節電池,但廢舊電池回收率僅為18%。
(編輯:全球電池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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